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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合伙人

合伙人, 国际仲裁亚太区共同负责人

简介

杨大明律师是欧华律师事务所亚太区国际仲裁共同负责人。杨律师是取得英格兰和威尔士执业资格的律师,并在最近通过了香港法律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粤港澳大湾区执业的考试。

杨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商事仲裁及国际诉讼。杨律师在处理国际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的领域包括货物/贸易和商品销售、合资企业、能源和海外项目、国际投资和技术。杨律师在包括香港、新加坡和伦敦各地处理仲裁纠纷的丰富经验,涉及范围广泛的辖区、管辖法律和仲裁机构,包括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伦敦国际仲裁法院、伦敦海事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也有在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地区处理仲裁案件。

2013年杨律师当选为上海政协委员, 并任命协助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仲裁中心。于2015年,杨律师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交了有关“打造上海为航空航运融资租赁中心”的方案并获评为2016年“年度优秀提案”。2019年1月,杨律师当选上海政协常委。

杨律师自2011年起每年获《钱伯斯亚洲太》评为争议解决:在华仲裁领域的领先律师。客户赞誉他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并具备“良好的法律见解”。自2016年起每年起,杨律师获《商法杂志》评为法律精英“The A List” 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

自2011年起,杨律师接受任命担任仲裁员,并多次获任命为在伦敦和香港仲裁员(包括独任仲裁员),其中包括专案任命或根据如国际商会等机构的规则任命。

专业资质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级法院事务律师香港高等法院事务律师

经历

经验
  • 国际仲裁
  • 诉讼
  • 公司、股权和合资企业
  • 国际货物销售和分销合同
  • 知识产权、技术和生命科学
  • 私募股权、金融机构和破产程序
  • 能源
  • 酒店、体育和娱乐业
  • 海运、交通和保险
其它近期案件

与公司、股东及合资企业有关的争议

  • 代表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合资伙伴之间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纠纷,其中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以及向香港法院申请反诉讼禁令以限制中国法院的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食品和饮料公司就其与韩国合资伙伴的纠纷在香港法院的执行程序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亚洲领先的企业集团就其与中国合资伙伴之间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纠纷,在香港以全中文进行仲裁程序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美国制药公司就其与在中国的合资伙伴的纠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美国视频游戏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合资企业纠纷,该纠纷涉及在新加坡的仲裁程序。 

与国际货物销售和分销合同有关的争议

  • 代表空调和白色家电制造商美的集团就其在以色列的长期经销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新加坡的仲裁程序和新加坡上诉法院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主要案件。
  • 代表中国一家领先的钢铁企业集团就其从澳大利亚供应商进口原材料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并在澳大利亚提起仲裁程序。
  • 代表中国某企业集团就其向欧洲买家供应设备提供法律服务,并在瑞士进行仲裁程序。
  • 代表中国一家领先的钢厂就其涉及与第三方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及关于违反美国反倾销条例。
  • 代表一家领先的欧洲消费品制造商就其与中国制造商因涉嫌使用童工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香港和中国的仲裁程序。

与知识产权、技术和生命科学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以色列公司就其根据技术许可协议拥有用于移动电话的技术与一家中国制造商之间的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处理与东欧买家的纠纷,涉及在瑞典的仲裁和法院程序。
  • 代表一家美国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程序中,对其在中国的被许可人提起诉讼。
  • 代表一家中国医疗器械制造商就其与欧洲买方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美国研究机构追讨提供临床测试服务的报酬,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与私募股权、金融机构和破产程序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服装制造商就涉及在香港进行仲裁程序的可转换债券和期权协议的纠纷与香港一家私募基金进行诉讼。
  • 代表瑞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案中的申请人,与香港的主要法院机构交涉和处理清盘程序与执行仲裁裁决之间的关系问题。
  • 协助一家中国投资基金处理因收购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交易失败引起的索赔,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银行就一家总部设在新加坡的离岸实体的破产进行执行选择。
  • 代表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投资银行在香港法院进行有关拖欠还款的破产程序。

与能源和离岸项目有关的争议

  • 代表广州打捞局就其浮式钻井平台 “华天龙号 “就数百万美元的海上钻井合同提出的索赔案提供法律服务。此案是在香港法院审理的一个重要案件,确立了香港的王室豁免原则。
  • 代表一家中国承包商就其与越南承包商之间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挪威公司就10艘油轮的销售在伦敦进行仲裁,并在此案中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领先的中国能源公司处理其与一家中东公司在该国钻油井的纠纷。该纠纷在香港通过仲裁解决。
  • 代表一家主要的中国能源公司就该公司出售石油及其涉及在新加坡的交易方破产后的权利和义务。

与酒店、体育和娱乐业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与某国际知名体育赛事的转播权有关的纠纷,涉及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提起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专门从事环保和可持续建筑业务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处理与几家酒店和住宅项目有关的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全球连锁酒店处理其与当地合作伙伴因中国一家酒店的经营产生的纠纷,涉及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专门从事网络游戏业务的中国公司处理与香港一家私募股权基金因可转债协议产生的纠纷,涉及在香港提起的仲裁程序以及在香港申请发放的马瑞瓦禁令(涉及第三方资产冻结令)。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书软件制造商指控一家美国公司涉嫌窃取知识产权,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与海运、交通和保险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中国领先的班轮公司处理其与欧洲交易对手之间涉及伦敦仲裁程序的长期合作协议。
  • 代表一架飞机的购买者处理其与机场当局之间的欠款问题。
  • 代表一家领先的保险公司就其投保的货物在中国的一艘船上被盗,及在伦敦和中国的仲裁程序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江苏东方船厂就一起造船合同纠纷起诉希腊船东,此诉讼涉及在伦敦的仲裁和法院程序,是根据英国仲裁法进行上诉的主要机构。
  • 代表中国船级社就在香港南丫岛附近发生的渡轮事故的公开调查中提供法律服务。在这次调查中,中国船级社完全脱罪。
语言
  • 英文
  • 中文(广东话)
  • 中文(普通话)
教育背景
  •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学士

见解概述

杨律师经常在香港和中国撰写文章以及进行演讲。

出版物

英文书籍
  • 《香港仲裁法实用指南》(2011、2014、2017); Sweet & Maxwell
中文书籍
  • 《证据法》(2019年);法律出版社
  • 《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2018);法律出版社
  • 《提单与其他付运单证》(2016);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 《国际货物买卖》(2011);法律出版社
  • 《国际仲裁法》 (2006);法律出版社
  • 《禁令》(200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主要指南/刊物

近期会议与演讲

  • 香港仲裁周活动:新时代的仲裁(2021年)
  • 中国仲裁周活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的仲裁案件管理(2021年)
  • 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国际仲裁研讨会(2019年)
  •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欧华模拟仲裁活动(2019年)
  • 国际商会首届仲裁日,菲律宾(2018年)
  • 一带一路研讨会:如何在中国处理争议事项(2018年)
  • 新加坡海事仲裁委员会研讨会,雅加达(2017年)
  • 在国际银行实务与法律学院在香港主办的备用信用证和担保论坛上发表演讲(2017年)

其他信息

  • 杨律师是香港大学法学硕士仲裁课程的客座导师

会员资格和附属机构

  • 中国人民政治协会会议上海代表团成员
  • 沪港经济发展协会执行董事和荣誉法律顾问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在册仲裁员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用户委员会委员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非全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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